展览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及清华大学艺术博物馆宗旨。
展览申请所需资料
申请资料提交方式
展览申办方需一并提交纸质及光盘形式的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可邮寄或直接送达至本馆展览部,联系方式详见网页下方。
申请资料提交时间
为使审核工作有序展开,请申办方最迟于展览开幕前6个月提交展览申请材料。对于涉外展览或作品保存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需要入境的展览,请申办方最迟于展览开幕前12个月提交展览申请材料。
在正式签订展览协议前,清华大学艺术博物馆所承接的所有展览及活动都须经馆方评审委员会及相关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馆方将与申办方进行确认。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 清华大学艺术博物馆 展览部
邮 编 :100084
联系电话 :010-62796598